谢依涵案员工犯罪连带赔偿 老板:跟着倒楣太扯了!
员工犯错,雇主须连带赔偿,别说妈妈嘴老板吕炳宏,其他老板也难以置信,如果有这法律,老板就得跟着倒楣了!民法188条雇主得负起监督员工责任,员工如果像谢依涵是在店内犯罪,老板就得负责,如果想免责,就是得充分证明有做了完整的教育训练,预防员工犯错,但多数老板认为光顾着店里营运就忙翻了。
犯下八里双尸命案被告谢依涵下药再拿刀杀害熟客陈进福、张翠萍夫妇,被害人家属提告求偿,谢女判赔999万元定谳,高等法院判决,妈妈嘴咖啡店老板吕炳宏及2名股东在工作上有监督谢女的责任,必须和谢依涵连带赔偿368万元,吕炳宏不服气,将提出上诉。
▼ 妈妈嘴老板吕炳宏不服气,将上诉讨公道。
「不合理吧!」「300多万元,这样对老板来讲,可能有点多啦!」「如果法律有这条,老板要跟着倒楣了。」太扯、太不合理了!这是老板们共同的心声,不少老板只要听到要负起监督员工责任,不然就可能像新北市八里区妈妈嘴咖啡店老板吕炳宏一样,连带赔偿368万元,大多不可置信,有人就说,「那如果社会是这样的话,以后应该没有员工这种东西了啦!」
但是真的有这个法条,民法188条雇用人之侵权责任,内容是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员工 如果跟八里双尸命案一样,是在店内或是上班期间触法或危害他人,老板是有责任的,如果想要免责有个前提。
▼ 民法188条,员工职务侵害他人、雇主连带罚。
第188条 《雇用人之侵权责任》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选任受雇人及监督其职务之执行,已尽相当之注意或纵加以相当之注意而仍不免发生损害者,雇用人不负赔偿责任。如被害人依前项但书之规定,不能受损害赔偿时,法院因其声请,得斟酌雇用人与被害人之经济状况,令雇用人为全部或一部之损害赔偿。雇用人赔偿损害时,对于为侵权行为之受雇人,有求偿权。
律师陈忠胜指出,「譬如说(雇主)有做了充分的教育训练,雇主能够监督这个部分,雇主已经没有任何疏失,他的选任监督上面没有任何的过失,那这部分才能够免责。」
▼ 律师陈忠胜:老板想免责,除非能证明做足教育训练。
就是得证明做足了教育训练还有告知,但问题来了,老板会问,「怎么可能会管员工,还有没有去杀人,有没有去害人,有没有骗钱?」也有老板说,「重点是要营造一个比较舒适的环境给员工,那这样能预防员工犯下错误吗?没有办法预防。」
该怎么监督员工,老板们也被问得满头问号,毕竟开店做生意忙东忙西,现在可能还得多一样就是得好好监督员工,否则员工犯错坏了招牌,老板还得亏钱,真的是一个头痛问题。(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 员工店内杀人怎么防?老板想破头「还是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