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阑尾募1053万 内政部、监察院:恐触法可判3年!

▲割阑尾团队5日召开记者会,呼吁民众开始「动刀」。(图/记者赖映秀摄)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网友发起罢免国民党立委的「割阑尾」募款活动,至今已募得1053万元,比原先预计的5万元目标整整多出200多倍。对此,内政部5日表示,罢免立委属于「政治活动」,必须受《政治献金法》规范监察院指出,募款者若未依法成立政党、政治团体或取得拟参选人资格,也未经本院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最高可处3年徒刑

据了解,目前割阑尾首波行动锁定台北市南港内湖选区立委蔡正元、新北市板桥选区立委林鸿池淡水林口选区立委吴育升。割阑尾团队向网友喊话,「战役才正要开始」,接下来更需要大家挺身而出,只要写连署书,走出门丢进邮筒,就能创造台湾历史

内政部表示,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以外的个人或团体,如果为特定政治活动公开向大众募款或接受捐赠,依《政治献金法》第27条规定,将按其收受金额处2倍的罚锾;违法收受的政治献金将予没入。

内政部指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6条第3项规定,罢免案之进行除征求连署的必要活动外,不得有罢免或阻止罢免的宣传活动;违反者由选举委员会依同法第110条规定,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监察院说,活动发起的团体或个人若未依法成立政党、政治团体或取得拟参选人的资格,也未经本院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就募款,可能涉及违反《政治献金法》第10条第1项规定,依同法第26条未经许可设立专户而收受政治献金者,如经司法机关认定属实,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割阑尾募款活动,有无另构成违反本法行政处罚的规定?监察院表示,仍将持续注意搜集资料,依据个案具体事实,依法研处。对此,割阑尾团队强调,事前已问过律师意见,捐款的民众都能拿到T恤、纸胶带明信片设计商品,属于「预购」行为,应无违法的问题

▼「割阑尾计划」目前锁定国民党立委林鸿池、蔡正元和吴育升(由左至右)。(图/翻摄割阑尾计划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