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叫女员工「去尿尿」 女被判赔偿侵害配偶权

嘉义地院法官判女员工赔偿侵害配偶权。(廖素慧摄)

涂姓妻子发生老公温姓女员工关系暧昧,2年前双方互告伤害,后来温女被解雇,并保证不再与涂男来往,但今年涂妻发现2人有咸湿露骨对话,认为2人的地下情复萌,告温女侵害配偶权,法官判温女赔偿8万元。

涂妻指出,温女是她老公雇用的工人,但她发现2人有暧昧行为,不再雇用,温女仍常到工寮纠缠老公,2年前她与温女互告伤害,后来温女保证不再与老公往来,2人达成和解。

不料,温女没有按约行事,仍常在她家、工地徘徊,今年6月某天被她拍到温女在老公工作果园的工寮附近,与老公连系,她报警警方到场,温女才匆忙骑机车离开。

涂妻还举证,8月间有录到老公与温女单独在车上相处的咸湿对话,提到男女生殖器官,涂男叫温女「去尿尿」,暗示发生性关系,因为她老公求欢时也是叫她「去尿尿」。

温女抗辩指出,6月那一次是骑机车要到庙里拜拜,把机车停在进入庙的路口对面工寮,没有要去找涂男,8月那一天的肉麻对话是涂男拜托好几次,她才勉强配合说。

法官审理通奸已除罪化,但侵害配偶权的行为,不以通奸为限,夫妻任何一方与他人有超过结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为的不正常往来,已超过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范围,达到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安全幸福程度,就算侵害配偶权。

法官认为温女与涂男的言行,已侵害涂妻的配偶权,判决温女赔偿8万元,诉讼费用1000元由涂妻、温女各负担200元、800元。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