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女警友尿尿会痛 「我真的不是人」成性侵铁证判囚4年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与「小兰」(化名)皆是警友会成员,两人相识多年,林男105年间到小兰家作客,对方拿出自酿的鹿茸酒款待,而林男竟趁小兰酒后意识不清,将其性侵得逞。隔天小兰洗澡时,察觉胸部上有瘀伤,才惊觉遭性侵。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判林男4年徒刑,他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否认犯行,辩称两人当天都喝了酒,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但法官查验两人手机对话纪录发现,林男事后不断向小兰道歉,「请给我一个机会好吗?真该死」、「我知道我完了」、「我真的不是人」、「我再恳请妳给罪人,一个机会」,小兰则气得回骂他「你不是人,禽兽不如」。
法官认为,林男分明与小兰相识多年,竟然不顾友情,趁她酒醉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加以性侵得逞,在犯后又无悔意立即驾车离去。小兰直到隔天沐浴时发现胸部及颈部有多处瘀伤,且小便时又有疼痛感,才惊觉被性侵,愤而向警方报案。林男一审被依趁机性交罪判4年徒刑,他不服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则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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