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爸性侵后才说「曾被表姨丈逼口爱」 国小开始就被猥亵了!

少女父亲性侵后,被安置期间又透露曾遭到表姨丈强制性侵未遂。图中人物与本文无关(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现年18岁先前少女小蕙化名)遭到父亲性侵后,被社工安置期间,又向友人透露,其实就读国小一、二年级时遭曾遭表姨丈猥亵多次,国一时期甚至差点被表姨丈阿龙(化名)性侵,不过仍有被逼迫口交等行为。高雄地院依多次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未遂、强制猥亵罪,将被告判处6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阿龙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间某日晚间,就多次要求女方躺在床上,他便用手抚摸胸部下体,进一步要求帮忙口交遭拒才因此罢休;之后到了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间某日,见国中一年级小蕙在房内电脑,上前强压上床,还企图硬上,最后见对方阻挡逃跑,因此才没有得逞。

此外,在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间的另一天,阿龙再次将小蕙拉进房强吻,这次也一样企图硬上,见对方不停挣扎,他则是喊了「我现在戴保险套了,你不用怕了吧」等语,不过仍遭拒,最后只好要求女方以手帮忙直到射精;最后一次对小蕙非礼则是在2014年10月26日上午9点,此次则是将对方环抱后,进行摸胸、抚摸下体等行为,直到少女母亲经过才罢手。

案件审理期间,阿龙否认犯行,「我跟被害人平常没什么交集,也没有什么互动,我几乎都在上大夜班,遇到她的机会很少,当天我们有合照,但我没有与她在我房间独处」,甚至还喊冤遭到陷害。对此,法官审酌被害人证词,认为小蕙如果要陷害,可以直接说遭到性侵就好,没必要说性侵未遂。合议庭最后依法将判处6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