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伸进衣服「捏鼻子」摸到胸 父3年猥亵国中女儿441次

▲受害少女社工哭诉遭父亲猥亵将近3年。(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40多岁的父亲离婚后与2名女儿同住,却被就读国三的长女指控睡觉时袭胸,3年来高达441次。对此,该父仅坦承在一次玩闹过程中曾将手伸进女儿衣服内,为了捏鼻子才会不小心碰到胸部。新北地检署不采信,并依加重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受害少女在父母离婚后就与妹妹、父亲同住,由于家里只有一间房间有装冷气,3人有时会一起睡觉,后来妹妹想要一个人睡,就只剩下她和父亲同房,没想到自12岁(国小六年级)开始睡觉时就发现父亲会摸她胸部,多次拨开反抗还是没有改善。

后来因父亲管教过当问题社工介入处理,这时已经就读国三的少女才向社工哭诉遭父亲猥亵。但侦讯时,该父频频否认犯行,表示自己与女儿们感情很好,长女又爱玩闹,只有一次为了捏鼻子将手伸进衣服内才会不小心碰到胸部,这一切指控都是前妻为了争孩子监护权

不过,检方认为,受害少女明确指出父亲每周大约会猥亵她3次,依此推算自2013年7月至今年4月已受害441次,且辩称玩闹却将手伸进衣服里并不合常理,因此不采信其父的说词,1日依加重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受害少女及其妹妹已在事发之后被生母接回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