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青年军涉共谍 王炳忠侯汉廷等5人全无罪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左)、侯汉廷、林明正(右)及王父王进步4人,被控与陆生周泓旭共谋,在台发展中共组织,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台北地院审理28日判5人均无罪,王与林听判后步出法院。(张铠乙摄)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侯汉廷、林明正及王父王进步4人,被控与陆生周泓旭共谋,在台发展中共组织,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台北地院审理近3年,28日判5人均无罪,可上诉。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左)、侯汉廷、林明正(中)及王父王进步4人,被控与陆生周泓旭共谋,在台发展中共组织,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台北地院审理28日判5人均无罪,王与林步出法院与亲友拱手致意。(张铠乙摄)
检方起诉指出,王炳忠等人自2014年5月起被与周泓旭吸收,涉嫌收取国台办资金成立「星火秘密小组」、「新中华儿女学会」,在台发展共谍组织。王统筹运用陆方资金,与林明正、侯汉廷分工负责不同平台,由周泓旭为窗口,向陆方汇报成果。
法院审理期间,王炳忠等人全部否认犯罪,称检方起诉他们的关键证据「共谍秘密会议」录影光碟,只是新党的社团活动,质疑检方如同电影《返校》剧情所演,对读书会进行「思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