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理由曝!新党青年军涉违国安法全无罪 王炳忠爽喊:不意外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侯汉廷,及陆生周泓旭等5人,经检方认定替中共在台发展组织,依违反《国安法》起诉后,历经近3年审理,北院于28日判所有被告无罪,王炳忠于听判后受访,更得意表示「不意外」,而法官判决的理由中,除认定证据不足外,更直言《国安法》有违宪疑虑。
▲新党青年军国安法案于28日在北院宣判,王炳忠及律师团听到无罪结果时,当庭欢呼感谢法官。(图/记者罗志华摄)
王炳忠等人设立「燎原新闻网」、「新中华儿女协会」、「台大中华复兴社」等社群,又组成「新中华儿女学会四人核心决策小组」、「星火秘密小组」等团体,被检方认为是在台替中共发展组织,一干人等执行的「星火T计划」,也被怀疑在渗透、吸收军人。
法院调查证据后,认为「新中华儿女学会」是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所创,「燎原新闻网」则是王炳忠等人为宣扬新党理念所设,「台大中华复兴社」则是台大校园里讨论政治、社会议题的社团,参与上述各项组织活动的人,都没有招募、吸收通敌内应势力的具体行为,难以认定是替中共发展的组织。
▲王炳忠表达了对判决结果的「意外」与「不意外」,并感谢合议庭勇于做出公正判决。(图/记者罗志华摄)
而检察官提出的组织名单中,也几乎都是王炳忠等人,一路以来筹划政治活动时所编列的名册,并无查出其中有谁被吸收进中共组织,而部分团体、小组以「星火」、「燎原」等词命名,则是新党青年军惯用的词句,且王炳忠等人在认识周泓旭前,早有定期举办聚会的习惯,他们拍片的内容也较为随意,看不出是为特定目的所摄,不足证明他们有替中共办事。
至于「星火T计划」所列的军人名册,有部分是侯汉廷、林明正认识多年,或政治理念相同而有所往来,其余则未与2人接触,其中的互动,也没有招募、吸收等行为。
▲同为被告的新党青年军林明正,谈到妻子于审理近3年间的支持,一度哽咽。(图/记者罗志华摄)
而王炳忠虽有人民币收入,但他本来就有在大陆上节目、出书,父亲王进步经营寺庙也有信徒捐赠,无明显证据可证他接受陆资,而他虽然有传档案给赵姓大陆人士、也向对方请款生活费,但也没证据显示他与中共当局联系。
法官认为,《国安法》限制人民参与组织、举行活动、发表言论的自由,且无论国家是安定或危难,都以高强度刑罚做为限制,显然过度侵害人民宪法权利、有违宪疑虑,应在行为人对国家有具体危险时,才可以处罚,而本案被告虽主张统一,但并无对国家造成明显且立即危险的明确证据,判决无罪。
王炳忠于听判后,受访表示对无罪的结果不意外,但对法官在面对检方压力下,仍愿意判决无罪感到些许意外,除肯定合议庭坚持公义、司法精神的勇气外,律师团也呼吁检方别再上诉,但北检已计划上诉。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