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汉廷、王炳忠涉共谍二审无罪 高检坚持「危害国安」上诉

侯汉廷、王炳忠(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议员侯汉廷及新党发言人王炳忠、陆生周泓旭等5人,被控受大陆政府指示在台发展组织遭起诉,一审判决5人均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上个月驳回检方上诉,仍判5人无罪,虽然王炳忠等人吁请检方勿再上诉,但台湾高检署认为侯、王等人行为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以高院判决违背法令、判例,违反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等理由,已上诉三审。

本案一、二审均判无罪,检察官上诉须受限《刑事妥速审判法》严格规定。依《速审法》第9条规定,一、二审都判无罪,除非判决抵触《宪法》或违背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判例,否则检察官不得上诉三审。高检署认为高院判决违背判例,决定上诉,但上诉理由能否被最高法院法官接受,尚待观察。

检方起诉指出,周泓旭2014年5月结识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4人受大陆官员指示在台发展「星火秘密小组」等组织;王父王进步则协助统筹陆方资金,5人涉犯《国家安全法》。台北地院一审判侯汉廷5人无罪,检方提上诉。

高院今年5月13日驳回检方上诉,仍判5人无罪。高院合议庭认为,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透过「燎原新闻网」经营网站,聘雇员工对外举办活动,但其行为尚无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

合议庭认为,依检察官起诉所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认定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及周泓旭有意图危害国家安全,为大陆地区党政军等机构发展组织的犯行,他们不是正犯也没有着手犯罪。王进步也无从成立检方所指控帮助为大陆地区党政军等机构发展组织罪,5人罪证不足。

王炳忠等人曾发表声明吁请检方勿再上诉,但高检署研议后认为,王炳忠等人行为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不可轻纵,以高院判决违背法令、判例,违反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赶在端午连假之前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