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侯汉廷等5人涉国安法 二审仍判无罪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议员侯汉廷、新党青年军王炳忠等人,被诉涉嫌与陆生周泓旭共谋,替中共发展组织,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5人无罪,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结13日判决,王炳忠等5人仍无罪。检不服可上诉,但须符合刑事妥速审判法的相关规定。

检方起诉指出,周泓旭2014年5月间结识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4人受大陆官员指示,在台发展「星火秘密小组」等共谍组织,王父王进步则协助统筹陆方资金。

去年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事证不足以证明王炳忠3人对国安造成「明显且立即」危险,3人判无罪;周泓旭与王炳忠等人互动与一般朋友无异,未吸收加入中共组织,王进步经手处理陆资,因「正犯」无罪,「帮助犯」也不成立,周及王也判无罪,检不服提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