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涉灌人头办都更 一审有罪 二审改判无罪

「灌人头」都更案 民众高院门口抗议改判无罪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元隆及将富建设董事长黄裕霖被控为顺利取得都更同意权利用人头制造20笔土地假买卖资料一审黄男依伪造文书罪判刑1年半,另20人也判有罪,二审认定检方举证不足,逆转改判无罪确定;地主许荣棋等人认为判决不公,今天前往台湾高等法院抗议。

许荣棋等人到高院前抗议指出,受命法官许永煌于108年4月18日准备程序终结后,被告建商黄裕霖赶紧聘请许永煌的司法训练所官34期同学叶姓律师加入辩护,许永煌的审理态度急速反转,最后,判决结果果然如同被告建商黄裕霖们先前预言全案会改判无罪。

检察官起诉指出,元霖建设办理台北市北投区关渡段2小段210地号等20笔土地都市更新计划案」,96年1月16日、10月22日为通过都更概要和计划人数门槛,元霖建设负责人黄裕霖用亲人员工名义,每人分别登记持有A4、B4纸大的土地,让整个都更案「灌满建商的人头」,达到顺利都更的目的

一审法院审理时,公诉检察官质疑,每个人头的买卖土地金额只有17,000元、38,000元、64,000元等,「为什么媒人礼(仲介费)比聘金还多?」。

许荣棋指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林季纬开庭26次,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决21位建商及人头有罪,然而,案件上诉到高院,高院合议庭改判全部被告无罪,高院不仅没有载明为何不引用一审有罪理由,直接以全案的买卖、登记都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序良俗,改判全部被告无罪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