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庄里长选前带30人游大陆 被爆国台办出资判无罪
新北市新庄区中宏里长兼里长联谊会主席洪少钦2019年招待各里长、亲友等30人到中国旅游,遭爆由国台办出资,新北地院今谕知他无罪。(记者蔡雯如翻摄)
新北市新庄区中宏里长兼里长联谊会主席洪少钦2019年11月间总统、立委大选前,招待区内里长和亲友30人出游大陆,不过却被爆出全程交通、食宿等费用皆由国台办出资,甚至有国台办官员要求里长们支持特定候选人。新北地院今宣判,认为证人说词反复、有出入,无证据可认有罪,谕知洪少钦无罪。
检方调查,洪少钦是去年第10届立委选举国民党籍候选人陈明义、黄志雄的桩脚,在接近选举期间,以2018年底当选新庄区里长联谊会主席的竞选承诺,招待新庄区里长、亲友等人在2019年11月18日至22日到大陆江南旅游,并安排旅行社规画行程,但他却在出发前迳自更改行程,并配合大陆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由陆方负责出游费用。
南京市台办官员除了前往机场接机,还轮流全程陪团,且南京市台办联络处副处长哈赵刚也在晚间餐叙时,趁机向新庄区民安里长许桎逢和其配偶表示,「要帮忙国民党选上」、「请支持陈明义跟黄志雄」。检方认为,洪少钦此举已涉犯「公职人员选罢法」,因此将他起诉。
新北地院认为,许桎逢在案件审理间对于哈赵刚有无拜托其支持特定候选人,说词反复,且他的证词与其他里长和亲友有明显出入,部分里长皆称没有听闻南京市台办官员有拉票,况且哈赵刚和洪少钦若真有意影响选情,在旅游期间只对许桎逢一人拉票,有违常理。检方在接获检举后也未能查到LINE对话内容、文宣品等证据资料补强,因此没有证据可认哈赵刚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
新北地院指出,既然无证据认为哈赵刚违反选罢法,基于帮助犯属性,便难认定洪少钦有触犯选罢法的帮助犯行,且历届新庄区里长联谊会长均会招待各里长免费出国旅游,因此洪少钦称履行当选承诺并非虚构,且安排行程的旅行社负责人也称行程更改为国台办招待,是议长蒋根煌的意见,无法证明洪少钦有罪,因此谕知他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