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前里长夫妻被控贪污 二审逆转无罪

台北市万华区孝德里前里长游尧堂(左)翻拍北市府官网

前台北市万华区孝德里前里长游尧堂与妻子徐咏芬,被控浮报里民活动场所租金诈领政府补助金67万多元,一审将游及徐各判刑7年6月、3年8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逆转改判无罪。检方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台北市政府订定《台北市里民活动场所租金补助办法》,每个里每月可请领最高3万元租金补助,游尧堂2007年至2018年担任孝德里长期间,与妻子徐咏芬共谋虚报里活动场所3万租金,但实际月租只有2万2000元,11年间共诈领67万余元。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游尧堂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7年6月,他的妻子徐女判刑3年8月;二审高院认为,游男与徐女客观上确有检据申请每月租金3万元之北市里民活动场所租金补助,但没有主观犯意。

高院表示,游尧堂会自行包红包提供补助予低收入里民,他以租金差额支付该补助款项,因确实用于回馈里民上,难认他与妻子主观上就请领上开租金补助有何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图,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