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检座涉贪污 二审逆转重判

新竹地检署检察官詹昭书被控收贿案。新竹地方法院审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改判10年徒刑

全案廉政署于民国100年10月间报请竹检指挥,发动调查,查出詹昭书涉嫌在新竹地检署任内,利用办理国土保育案件机会,接受温泉业者请托摆平纠纷,收受贿赂。

新竹地院审理后,以收贿事证不足为由,判处詹昭书无罪。但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詹昭书行为已严重戕害检察官职务声誉,让全体检察官蒙羞

高院审理后,认为詹昭书触犯贪污治罪条例,逆转改判刑10年、褫夺公权6年,并追缴犯罪所得新台币73万多元,还可上诉。1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