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转!新店里长郭永城被控贿选一审当选无效 二审驳回定谳

新北市新店区香坡里长当选人郭永城,前年涉嫌假借举办慈善活动名义,将竞选口罩放进每盒价值约350元的物资袋,再发放给中低收入或低收入的里民;检方依选罢法行贿罪起诉郭男并另提当选无效之诉。台北地院判郭当选无效,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改判驳回,全案确定。(图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新店区香坡里长当选人郭永城,前年涉嫌假借举办慈善活动名义,将竞选口罩放进每盒价值约350元的物资袋,再发放给中低收入或低收入的里民;检方依选罢法行贿罪起诉郭男并另提当选无效之诉。台北地院判郭当选无效,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改判驳回,全案确定。

郭永城被控,前年结识新北市玉皇太子慈善功德会苏姓创办人兼宫主,郭同年3、4月间起担任太子功德会的顾问;后来郭于9月登记参选香坡里里长,因认竞争激烈而为求胜选,主动致电苏男表示愿意提供物资,并邀求苏以太子功德会名义举办公益活动,将物资发放给中低收入及低收入的里民。

接着,郭、苏于签署「台湾有爱 情意善行 合办备忘录」,约定由郭提供场地以及每份350元的物资,太子功德会则提供香坡里中低收入户及低收入名单,郭并汇2万5000元至太子功德会的邮局帐户,供苏采买物资。

前年10月30日活动当天,每包物资内有5斤装白米1袋 、王子面1至2包、米粉1包、豆皮1包、波萝面包1至2个、矿泉水1瓶、500ml宝特瓶饮料1瓶及环保袋1个;而郭永城到场后,再将竞选口罩放进物资袋。检方认定郭永城所为涉嫌违反选罢法中投票行贿罪,依法起诉并对郭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认为,郭虽未在活动现场明白与选民约定将票投给他,但他披上竞选彩带出现,现场也摆有他的竞选口罩,甚至亲自发放物资给选民并拍照,可见他透过该活动争取选民支持,足认他主观上有以提供物资而影响选民投票的意向,确实构成投票行贿罪,去年5月底判他当选无效。

案经上诉,二审查出,现场人员证称,他们是收到新店区公所公文后前往领取物资,在活动现场也没听闻说是谁赞助,且物资是由太子功德会工作人员发放,也没见到郭有拜票行为。

二审查出,活动现场悬挂布条,主办单位都是具名为太子功德会,新店区公所通知函主旨也是太子功德会举行的公益慈善活动。太子功德会的邀请函也记载主办单位为「玉皇 太子宫」、「玉皇太子慈善功德会」等,对外彰显活动举办者为太子功德会,并非郭个人。

二审认为,活动地点属于公开场所,当时即将举行里长选举,即使有候选人前来造势或发放宣传物,也无违反常情,一般人不致产生该活动是由该候选人出资举办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