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镇长龚文俊被控「送猪头」贿选 一审有罪停职逆转无罪确定
▲玉里镇长龚文俊被控贿选案,无罪确定。(图/翻摄自Facebook/花莲县玉里镇公所)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花莲县玉里镇长龚文俊,被控在2022年底参与镇长选举时,免费提供猪头、猪只给予选民,涉嫌贿选。刑事部分他一审遭判刑5年、褫夺公权6年,并因此遭到停职;但二审逆转改判处无罪。检方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日驳回检方上诉,龚文俊无罪确定。
62岁的龚文俊为国民党籍,也曾担任过县议员,并曾担任过一次玉里镇长。2022年他卷土重来,但选前25日爆发这起贿选案件,遭检调单位搜索。最后以近6千票的票数,胜过同为国民党的对手1300多票,顺利当选。
但他当选后,检方认为他在选前提供猪头、猪只供林姓友人告知有需求之部落选民前往拿取,以拉拢选民。检方查出,2022年5月间刘姓部落头目打电话打算索取2颗猪头,龚文俊应允后送出猪头,到了6月间,更送了整只猪(约60至70公斤间)给予刘男。
另外检方也指出,当年的6、7月间,龚文俊也向陈姓头目表示,可以提供3次、分别为200、150多斤猪只予陈姓头目,寻求支持,但陈男拒绝。检方因此认为龚、林二人涉嫌贿选,因此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龚文俊主张,自己养猪40年,牧场内的猪只从不施打任何抗生素与预防针,若因打斗或阉割不当而造成伤残状况,不仅会比一般猪只成长缓慢,更会造成猪场防疫之破口。所以就牧场经营之经济效益而言,这种猪只毫无价值,因此他赠送被淘汰之脚受伤猪只予需要的人,是经营牧场行之有年做法,不仅能帮助较弱势的原住民或在地居民,同时又能节省猪场淘汰猪只之费用。一审法院不采信,将龚男判刑5年、褫夺公权6年,林男判刑3年6个月,褫夺公权4年。龚男一审遭判刑后,被依法停职。
不过案件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却出现不同认定。花莲高分院采信龚男说法,因此逆转改判龚、林2人均无罪。检方再针对本案上诉,最高法院1日驳回检方上诉,龚文俊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