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陆资搞统战 陆配获判无罪

陆籍配偶何建华遭检方起诉指控,接受大陆金钱援助,协助蔡英文「假博士」抗议活动,台北地方法院2月29日判决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中华妇女联合会前理事长何建华被控接受对岸金援,在2019年总统大选期间参与总统蔡英文「假博士」抗议活动,另指使媒体人包克明撰写在台发展组织工作计划书,2人遭依《国安法》等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包男虽有撰写文章,而何建华对于「统一中国」政治理念,属于个人意向的表达,均不在《国安法》处罚范畴,加上2人发展组织罪证不足,2月29日判2人无罪。

对此,台北地检署表示,待收到判决后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检方指控,有陆配身分的何女涉嫌接受大陆金援,除搜集法轮功等团体在台活动讯息外,于2019年总统大选期间发动陈抗,渲染总统候选人蔡英文学历造假争议,另招募在台陆配或友人参加免费招待金厦旅游,在台发展组织,并传达中国统一思想,影响国家安全。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何女虽在2017年5月制作标题为「希望祖国能够对在台的大陆籍人摸底」等文件,并指示包男撰写「北京参访发言稿」,但文稿的「统一中国」政治理念,至多仅属宣言、期盼、建议或个人意向的表达,而检调指控何女在台发展组织,指挥组织成员搜集法轮功等团体在台活动讯息,均无具体犯罪事证。

合议庭认为,何女参与抗议总统蔡英文「假博士」活动,是全民拔菜总部所号召,何女被控接受陆方金援并动员他人参与活动,事证均不足。此外,检方起诉何女2019年举办「金厦五日游交流团」招待陆配及友人赴陆部分,因另案已获判无罪确定,此部分判决免诉。

合议庭认为,何建华确有接受大陆机构金援,并带台人到大陆接受招待,另包克明也确实有撰写相关文章,但依据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408号刑事判决见解,对于《国安法》发展组织的定义,是必须「要对外接触、招揽、吸收新的成员,则以扩大组织中可用人力资源」,由于检调却提不出2人有吸收、招募新成员的事证,不构成《国安法》,至于何女统一思想部分则属个人意向,不在《国安法》处罚范畴内,判何、包2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