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姜麻园云洞山庄被控窃占国林 获判无罪

苗栗姜麻园景区内的知名景点云洞山庄被控占用国有土地法院判处业主无罪。〔谢明俊摄〕

苗栗县大湖三义铜锣三乡交界知名景区姜麻园,靠南侧的知名景点「云洞山庄」,2年多前被人举发占用国有土地,经苗栗地检署侦查后起诉,苗栗地院审理调查后,认为被告汤志青所有的云洞山庄内建物,是先前依法申请鉴界起造,并取得合法使用执照,后因921地震造成中部地区大规模地形位移,进而造成后来鉴界结果认有占用国有土地,并非真正占用,因而判处汤某无罪。

云洞山庄位处苗130县道姜麻园游憩区附近,地处三义、铜锣、大湖等三乡交界制高点景观视野非常开阔,天气好时东可远眺大小雪山西可见到通霄火力发电厂的4根大烟囟,季节交换时,经常有云雾缭绕,吸引许多游客前来观看云海奇景

云洞山庄的老主人汤云珍指着电线杆后方土地才是国有土地范围,他们并未占用。〔谢明俊摄〕

105年间,有人举发云洞山庄涉嫌占用国有林地,经苗栗地检署侦办,向农委会林务局水保局及国有财产署等单位调阅地籍资料意见,并于106年1月请铜锣地政事务所进行复丈鉴界后,认为云洞山庄的现有建物已涉森林法中占用保安林地国有土地,并违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提起公诉。

全案经移苗栗地院审理,被告汤志青否认有占用国有土地,他辩称云洞山庄是在1998年间,是由父亲汤云珍在自家私有地上,依法申请建筑执照,并由铜锣地政事务所进行鉴界后起造,至1999年11月完工取得使用执照,从未被告知有占用到国有土地,如今他们家的建物却突然变成占用国有土地,让他们不明所以。

云洞山庄的建物被控占用国有土地,已由苗栗地院判处业主无罪。〔谢明俊摄〕

苗栗地院在审理调查后发现,1998年间,铜锣地政事务所替汤家鉴界结果,云洞山庄所有建物都在汤家自有私人土地上,并且,法院向林务局调阅74年至106年的航照图,都发现云洞山庄的所有建物确实都在原有私人土地上,并未超越范围。

同时,法官发现921地震后,因板块挤压导致地形发生变动原本苗栗的基本控制点有向东南偏东方向位移20至40公分不等,而云洞山庄周边的三义双连潭段土地,在921以后未办理地籍重测,导致后来铜锣地政事务所复丈鉴界结果,出现云洞山庄建物跑到国有土地上的误差。法院综合相关证据后,认为云洞山庄应无占用国有土地,因而判决被告汤志青无罪。

云洞山庄位在苗130县道姜麻园休憩区内。〔谢明俊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