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指控性侵女麻吉「湿了不算性骚扰」 1关键获判无罪

一对各自有男女友的男女老同学,男方遭女方指控两度性侵,男方曾传讯「妳湿了,应该不会被认为是性骚」遭一审法官怒斥歧视,判赔50万元。高雄高分院认为,女子在对话纪录处处流露对男方安抚、感情的需求,难以证明发生关系时违反自身意愿,逆转判男子免赔,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一对各自有男女友、感情却「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男女老同学,男方遭女方指控两度性侵,男方曾传讯「妳湿了,应该不会被认为是性骚」,遭一审法官怒斥「非自愿性生理反应」不该被歧视,判赔50万元。高雄高分院认为,女子在对话纪录处处流露对男方安抚、感情的需求,难以证明发生关系时违反自身意愿,逆转判男子免赔,可上诉。

男子与女友人2人是相识10余年的老同学,是无话不谈的知己。女子因男友多次偷吃,找男子吐苦水,男方以友人身分开导关心,2人便日久生情、进而私下交往,但地下情仅维持1个月,女子因心理不安提出分手,但男子疑似不同意,还多次胁迫女子替他口交。

2018年10月25日晚间,男子前往女子住处,当时女子心情不佳、要求男子给她拥抱慰藉,但男子竟趁机要求女子替他口交,强调「如果不从,则以后都不要见面了,妳也知道后果」。女子勉强同意后,男子竟兽欲大发、直接把女子压制在床上,最后性侵得逞,女子事后身心严重受创。

2019年1月,男子为了化解2人嫌隙,邀约女子到家中商谈。女子抵达后,男子竟称「我都变硬了、想要吃掉妳」,在女子坚决反抗下,男子才罢手。

事后女子传LINE讯息质问男子,男子还装傻表示「是我强暴妳?」甚至还说「妳湿了,应该不认为是性骚扰」,女子一看大怒,向法院提告求偿240万。

一审法官认定男子遭控性侵,却未有辩驳还随即道歉,有违常情。翻阅双方对话纪录,对于男子称女子湿了不算性骚,怒斥这是歧视女生「非自愿性生理反应」,判赔50万元。

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法官发现,女子在被逼迫口交之后,仍多次单独前往男子家中,男子事后并未承认自己有强暴行为,女子还对其说「我会需要你拍拍」。法官认为,女子在案发后,反倒要求男子多给些安抚及感情,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男子违反女子意愿,最后撤销原判,改判男子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