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何建华涉国安法一审判无罪 北检提起上诉
中华妇女联合会前理事长何建华被控接受对岸金援,在2019年总统大选期间参与总统蔡英文「假博士」抗议活动,另指使媒体人包克明撰写在台发展组织工作计划书,2人遭依《国安法》等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包男虽有撰写文章,而何建华对于「统一中国」政治理念,属于个人意向的表达,均不在《国安法》处罚范畴,加上2人发展组织罪证不足,2月29日判2人无罪。北检认为原判决认事用法尚有违误,今提起上诉。(图本报资料照)
中华妇女联合会前理事长何建华被控接受对岸金援,在2019年总统大选期间参与总统蔡英文「假博士」抗议活动,另指使媒体人包克明撰写在台发展组织工作计划书,2人遭依《国安法》等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包男虽有撰写文章,而何建华对于「统一中国」政治理念,属于个人意向的表达,均不在《国安法》处罚范畴,加上2人发展组织罪证不足,2月29日判2人无罪。台北地检署认为原判决认事用法尚有违误,今提起上诉。
北检指出,「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之界线在于任何人纵然在政治上可以主张支持「中国统一」,但其主观意图及客观行为绝对不可以达到「与中共等敌对势力合谋摧毁我国之国体及政体的程度」,否则其行为已对「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产生「明显而立即之危险」,此时不能滥用「言论自由」概念滥予保护。
北检表示,何建华发起中华妇联会,确有与中国接触、主持起草组织宗旨及工作纲领,招募组团赴北京归附中国、向中国报告甘为附随组织,并起草组织计划以资指导发展组织工作,且根据组织计划,执行「对在台的大陆籍人摸底」的组织工作、执行搜集与实名举报台独人士的发展组织工作、依指示于选举期间率众聚于凯道介选等行为。
北检指出,依此统合观察,何建华已足以认定主观上有「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全」的不法意图;在客观行为上,有「发起、资助、指挥或发展组织」等行为,且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达到「明显而立即危险」的程度。
北检认为,原判决认事用法尚有违误,检察官依法提起上诉,并藉本案建立「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界线的法律论述,澄清发展组织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