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陆工作被吸收成共谍 赖男回台刺探军情遭判刑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赖姓男子工作需要被派往大陆任职,他在大陆期却被中共国安部门吸收成为共谍,返台后赖积极连系军中任职的昔日同窗,以刺探国军飞弹技术军情,但遭同窗好友识破向上级举报,赖男在交付金钱给同窗时被调查局逮捕,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依贪污治罪条例行贿罪,判处赖男1年5月有期徒刑、缓刑5年。

▲赴陆工作遭中共国安部门吸收成共谍,赖男返台刺探军情被逮遭判刑。(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赖姓男子因工作被任职公司派往大陆,赖男在对岸工作期间,竟遭大陆国安部门人员吸收成为共谍,并被付与返台后搜集台湾军方飞弹技术等相关方面资讯,赖男回台期间即与昔日同窗现在国军服务曹姓少校连系,以取得台湾军事资料。

但曹姓少校在和赖男言谈中,发觉赖男言词常触及许多军方内部机密,而感到极不寻常,于是,曹姓少校即向上级举报,并仍假意和赖男交往,而调查局人员则暗中对赖男进行严密监控,并在100年5月底,当赖男欲交付曹姓少校美元及新台币现钞时,当场将他逮捕。

赖男在审决都被判决有罪高院更三审审理后,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行求贿赂罪判处赖坤玠1年5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扣案美金百元现钞、新台币千元现钞均没收。

合议庭审酌他坦承犯行、具悔意,又他先前已遭羁押约11个月,以刑期扣除后仅须再服刑约半年,警惕意义不大,因此给予他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且须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0万元,以示警惕,全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