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7军官成共谍 退役上校重判20年

刘姓空军退役上校赴大陆经商,遭大陆情治单位收买,吸收并透过7名海、空军现役军官刺探国安资料,被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起诉。高雄高分院25日宣判,刘姓退役上校重判20年,1670余万元犯罪所得没收。(本报资料照片)

刘姓空军退役上校退伍后赴大陆经商,遭大陆情治单位收买,吸收并透过7名海、空军现役军官刺探国安资料,被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起诉。高雄高分院昨日宣判,刘姓退役上校重判20年,1670余万元犯罪所得没收,其余涉案军官被判刑2至20年6月不等徒刑,其中还有夫妻档,量刑已为近年最重。

2013年间,刘姓空军上校退役后到大陆经商,期间大陆情治单位吸收,要求他返台帮忙发展组织,透过原有人脉找现役军人,刺探军事机密,并开设空壳公司以掩护陆方支付的非法报酬,刘嫌吸收对象以空军、海军为主,只要获得台湾国安情资,依据机密程度不同,每笔可获得数万至10万元不等报酬。

调查局国安站接获情资,粗估该组织发展已达8年,高雄高分检指挥调查局搜索刘男等人住处、公司及营区,除带回刘姓退役上校,另查出孙姓中校、龚姓少校、刘姓女少校等7人涉案,今年4月初,检方侦查终结,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起诉7人。

高雄高分院于25日宣判,刘姓退役上校被违反国安法为大陆发展组织罪判处20年,1670余万元犯罪所得一并没收。另外,孙姓中校疑因债务问题遭吸收,并与其妻子刘姓女少校在部队搜集情资,2人涉案情节最重,孙被依交付国家机密于大陆地区等罪,合并判刑19年6月,褫夺公权3年,96万元犯罪所得没收;刘姓女少校依交付机密于敌等罪合并处20年6月,褫夺公权4年。

至于龚姓少校被判刑3年6月、邓姓少校则处2年、刘姓现役少校无罪,另外还有1名林姓男子负责成立空壳公司,依公司法判6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此外,该案侦办审理期间,检察官发现其中有份机密资料,是由空军松山基地指挥部负责地勤的郑姓少校级泄露,也已被检方起诉,正由高分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