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國吸收刺探軍情 退伍上兵判2年6月定讞

陆军野战砲兵上兵退伍的戴姓男子于民国110年前往中国被吸收,返台刺探军情及吸收现役军人未遂而被逮。台南高分院判处戴男2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戴男于民国96年2月间入伍转服志愿役士兵,同年3月在陆军砲兵训练指挥部暨飞弹砲兵学校(102年更名为陆军砲兵训练指挥部)教勤营第5连服役任职野战砲兵,100年4月间以上兵军阶退伍。

判决表示,戴男于110年4月间前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工作,同年5月结识中国军方或公务机关、组织化名为「百威」的人后被吸收,成为「百威」下线,再依指示返台刺探军情,吸收现役军人未遂,最终被逮。台南高分检依违反国家安全法起诉戴男。

台南高分院审理后,认为戴男违反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及贪污治罪条例非公务员对于公务员关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贿赂罪,审酌戴男自白犯罪,且为未遂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