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收贿6千3百万判2年定谳 9月底报到发监

▲林益世涉嫌藏匿1580万遭判刑2年定谳。(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曾是国民党明星立委的49岁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遭指控在担任立委期间,涉嫌向陈启祥收贿6千3百万并藏匿1580万元,二审依照贪汚、财产来源不明遭判12年、2年,而最高法院将贪污部分发回更审,但财产来源不明遭判刑2年定谳。台北地检署执行科11日已寄发传票,通知林9月底报到发监

林益世在判刑确定后,接获检方通知要求每天到高雄警局报到,林益世也表示会遵照时间地点报到,但考量妻子彭爱佳以及爱子都在台北,基于考量探监便利性,所以向检方申请到北检报到。

林益世案当初审理时认定陈有变造录音之嫌,仅依公务员恐吓得利以及财产不明等罪,合并执行7年4个月,但二审逆转将恐吓改成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处12年徒刑最高院将林收贿部分发回更审,但财产来源不明遭判2年,必须入监服刑,并科罚金1580万元。

林益世遭指控,在2010年间,涉嫌向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取6千3百万元贿款,并向中钢施压将炉渣卖给陈启祥,但连任失败后转任行政院长期间,又再度向陈启祥索讨8千多万元,陈拒付后直接向媒体爆料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