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前女友性爱影片 太阳花「翻译哥」辩:认罪是想早点结束
▲太阳花翻译哥王年恺,散布前女友性爱影片遭判刑。(图/王年恺脸书)
太阳花学运「翻译哥」王年恺,因为散布前女友性爱影片,被依伪造文书罪判刑5个月,缓刑2年,消息一出引起舆论一片哗然。王年恺15日在个人脸书辩称,他的脸书和电邮帐号曾被骇,影片不是本人散布的,又称因为此案缠讼多年,才想干脆认罪「让事情早点结束」,并批评媒体报导有失公允。
32岁的王年恺才华洋溢,拥有台大外文系和北艺大管弦击乐研究所学位,现为台师大翻译所博士生,在外语和音乐方面均有相当高的造诣。王年恺因外文能力强,太阳花学运时负责将学生的新闻稿翻译成英文,传达给国外媒体。
散布性爱影片事件爆发后,原本表明不愿接受媒体访问的王年恺在脸书上打破沉默,指称他的脸书和gmail都被骇过,「电脑很可能有其他东西被偷出去」;他15日下午又在个人脸书上发布一则声明,表示自己的确有拍摄私密影片,且拍摄时双方都同意,但个人电脑在案发时有遭他人远端登入的纪录,声称「可以证明影片上传非我所为,而这些在法院审理时也有交给法官」。
至于影片外流若非王年恺本人所为,为何他还要认罪?对此,王年恺表示,因为案发至开庭、结案耗时超过3年,不想要前女友过了这么久还要为此事来回奔波,「也不想要她每次出庭时还被迫要看到我」;王年恺又说,因为长年罹患重度忧郁症,每次开庭心情都极度焦躁不安,自己实在承受不了压力,「所以想干脆认罪让事情早点结束」。
王年恺表示,在认罪时的供词,与先前提出证明影片非他上传之证据有矛盾之处,但法官没有多加追问就用简易判决,因此判决书上并无提到相关证据就结案;王年恺又指出,影片外流时间是2013年6月初,与2014年3底至4月初的太阳花学运并无关联,且此案是前没有任何媒体询问他相关经过,「报导明显有失公允」。
法院判决书中指出,王年恺和前女友分手后,将交往期间拍摄的3支性爱影片上传到Dropbox云端硬碟,再冒用多个脸书将档案连结传送给前女友,使不特定人得以透过网址连结下载、观览猥亵影像档案,并损害脸书实际使用者权益。王年恺事后被依散布猥亵物品、伪造文书和加重诽谤罪起诉,不过因他已经以25万元和前女友达成和解,对他提告的脸书帐号使用者也撤告,因此只有伪造文书罪成立。
法官认为,王年恺正值青壮年,面对男女关系却未思审慎沟通、合宜应对,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创,本应给予严厉之非难,但考量他无前科、素行尚佳,犯后也坦承犯行,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可见已有悔意,因此判处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日1000元,缓刑2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且必须服120小时义务劳务。
▼王年恺脸书声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