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搬钱手法 特侦追中信弊案3亿美金下落

中信弊案,特侦组检察官追查辜家父子等人,6大搬钱手法。(图/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中信金弊案,辜家父子辜濂松辜仲谅,以及前女婿陈俊哲等人,因涉嫌非法挪用高达3亿美元中信金资产遭起诉、不起诉。检方分六大区块追查3亿美金下落。特侦组检察官认为,辜仲谅等人为图利以己私欲,罔顾对广大股东应善尽管理义务企业社会责任,营私舞弊,严重损害投资大众权益影响金融交易秩序

检察官认为,侵占中信金资产部分可划分六大手法,「将中信金资产透过层层转汇至私人公司」、「投资PPG公司股权及假冲销」、「投资天母土地」、「将红火公司出售结构债之部分款项汇出并洗钱」、「侵占中信金控资产」、「以利害关系人向中信银无担保贷款1.2亿美元」。

投资PPG公司股权及假冲销部分,即为了投资大陆北京顺义区房产,再将投资款套回台湾供辜仲谅个人投资之用;将中信金产层层转汇至私人公司部分,则是从2003年起,分为5814万8989美元、1亿3450万美元、963万美元、750万美元在实际上均为辜家父子等人管理调度子公司间层层转汇,侵占中信金资产。

投资天母土地部分,透过境外子公司分三期侵占中信金资产,再于2007年7月,将土地售予诚元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套利共2亿3100万元新台币。而诚元国际公司监察人即为辜家大帐房吴丰富、辜仲谅等大额通货之代交易人。

至于以利害关系人向中信银无担保贷款1.2亿,检方认为辜仲谅等人违反银行法,经过计算,辜仲谅不法所得4009万9168.55美元,与陈俊哲的不法所得1401万829.02美元,将宣告没收或追征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