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离营休假性侵少女 重判7年6月定谳
有性侵前科的男子高志杰,6年前在台东空军基地服役时,利用离营休假4小时时间,喝酒后性侵就读国小6年级的少女,案发后少女身心受创、性格大变,她父亲求法官加重量刑,最高法院痛斥高男犯后无悔意,今依陆海空军刑法等罪将他重判7年6月确定。
判决指出,高男在空军联队位于台东的基地担任二等兵,他在2011年5月14日中午营区「点放」后,先在杂货店认识魏姓少年,然后再与前往另处聚会,并因此认识就读国小6年级年仅12岁的被害少女,他趁酒后被害少女扶他入房间休息,竟图谋不轨。
身材壮硕、孔武有力的高男,利用他的优势强施被害少女到房间内,继而压制她的手部,强行褪下她的衣裤,不顾她哭泣以手推却,仍加以性侵,案发后她性格大变,逃家遭警方查获后,经调查才发现她遭现役军人性侵一事。
历审都认为,高男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仍未记取教训,又在服役期间对少女性侵,且到案后在事证明确的情况下,仍否认犯行、显无悔意,将他重判7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