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大色学弟捡尸性侵学姊案 判刑3年6月定谳
▲辅大社科院前院长夏林清针对「性侵河蟹案」召开记者会「真相还原」。最高法院今将全案判刑定谳。(图/本报资料照)
私立辅仁大学心理系王姓学生,2015年6月底参加学长姊毕业聚会,趁着一名学姊烂醉,借机猥亵、性侵得逞。事后更因被害人男友质疑系上师长想要河蟹此案,辅大社科系院长夏林清反击,最后遭停职事件。最高法院审理后,22日将王姓学生判刑3年6月定谳。
判决指出,王男(23岁)于2015年6月底,见一名学姊参加校内聚会喝醉,凌晨3时许,自告奋勇搀扶瘫软无力的学姊回宿舍,却在带她搭电梯到一楼后,于电梯前走廊脱掉学姊裤子欲性侵。当时学姊的男友因打电话找不到人,深夜赶到学校四处打听,得知女友由王男搀扶离开,立刻冲向一楼走廊。到场时只见王男起身穿裤子,学姊男友随即将学姊带回,并报警处理,王男遭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因学姊仅下体外部验到王男的DNA,合议庭认定王男乘机性交未遂,且犯后没向被害人道歉还饰词狡辩、毫无悔意,依趁机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6月。上诉二审后,高院驳回。王男再以判刑过重为由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违误,22日驳回上诉,仍处王男3年6月,全案定谳,王男将入狱服刑。
本案因被害人男友事后在脸书上PO文,称心理系师长打算河蟹此案,引发喧然大波,时任辅大社科系院长夏林清不满而反击,最后遭辅大停聘一年。另外辅大校方经过多次会议后,也决议将王男退学;但王男竟打起行政官司,要求回复学籍,一审判决王男胜诉,目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