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大性侵案 色学弟二审仍判3年半

辅仁大学王姓男学生被控前年在校内企图性侵酒醉学姐新北地院乘机性交未遂罪将他判刑3年6月,他称愿意认罪请求轻判,但因当时饮酒过量事发经过没有记忆高院认为原审量刑并无不当,维持一审刑度,今日将王男判刑3年6月。全案可上诉。

王男不服被退学惩处提行政诉讼,北高行政法院认为,辅大学生奖惩会在无性平会调查小组重新制作调查报告情形下,遽依性平会有瑕疵决议就议决王生退学有违法之处,因此撤销校方处分,由辅大性平会另依申复评议书的要求,另组调查小组重新调查。

这起案件发生在前年6月28日凌晨3点,被害女子离开聚会场所时,因酒醉意识不清、全身瘫软无力倒卧在地,后来陆续有学生经过,看到她下半身赤裸,王男则是正拉起内裤外裤,经送医后检查,她的下体外侧有王男的DNA,检方侦结后将王起诉。

新北地院将王男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6月,检方认为他已性交既遂且另有乘机猥亵,他也认为量刑过重均提起上诉,高院认为依鉴定报告及检方举证,只能证明他构成性交未遂,至于量刑部分一审判决并无不妥,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