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志工下跪道歉 前立委助理二审仍判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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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前办公室主任林廷霖被控在去年邀约女志工到服务处聚会聊天,之后借故留下女方强拉女方进仓库性侵,林事后向对方下跪道歉,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依强制性交罪判林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林男2018年11月至去年4月19日担任立委助理,离职后仍持续协助初选。林男被控于去年4月28日晚间,以通讯软体LINE语音对话邀约被害人至服务处聚会聊天,在场包括里长议员助理、调查官等多人。

翌日凌晨结束聚会,林男要求被害人暂时留下,让其他人先行离去后,即亲吻对方嘴唇,吸吮她胸部,被害人推开林男欲离开,但遭林拉往服务处放置杂物房间内性侵得逞。

事后被害人离开服务处,发现与会的议员助理、调查官2人在服务处楼下骑楼聊天,向2人哭诉,2人急找林男,但林男不回应,2人遂联络陈姓助理开启服务处大门将林男带下楼,林男下楼后即下跪磕头向被害人道歉,被害人报警处理。

高院认为,原审量刑时,已考量林男之犯罪情节、所生危害、犯后态度等未逾越法定范围,亦无滥用其职权而有违罪刑相当原则,因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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