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淫助理张书维性侵女记者 硬不起来逼口交...判3年2月定谳
▲监察院副院长李鸿钧的前助理张书维,性侵女记者再遭判刑定谳。(图/记者陈以升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监察院副院长李鸿钧担任立委时的办公室主任张书维,被控于2019年间对2名女记者性侵、猥亵的丑闻,猥亵女记者部分先前已定谳,而他被控性侵女记者部分,高等法院更一审改判有期徒刑3年2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11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张书维在2019年2月22日中午与电视台女记者小薇、小曼(均为化名)春酒聚会后,下午续摊前往KTV唱歌,张男却在包厢内伸出狼爪,趁着跟小薇合唱抓捏胸部。起初小薇为他只是不小心将手拨开,没想到张男更肆无忌惮,持续使出咸猪手。小薇当场气得当时将张推开,指责「主任,不要这样」。张男猪哥性起,撩起小薇短裙,抚摸大腿及臀部。
不仅如此,张男又将咸猪手伸向小曼,隔着衬衫抚摸她的胸部,这时小薇借故先行离席,徒留小曼,小曼赶紧叫车要将张男送回中和办公室,但张男在计程车上却突然要求开到汽车旅馆内,2人在计程车内大吵,最后车子仍开进摩铁。没想到进入摩铁后,小曼竟被张男强压在床上,衣物也被张男大力扯下。小曼吓得大声哭喊「不要,我生理期来你不要这样」并不断倒退躲避,但张男还是强逼口交,就在张男即将得逞之际,但因为硬不起来只能作罢,小曼仓皇逃离,全案因此爆发。
事发后李鸿钧第一时间辞退张男,张男也公开道歉澄清,但否认性侵,辩称双方情投意合,衣服都是女方自己脱的。还说「如果今天我这么王八蛋的话,那就把我抓去关没关系!」一审不采信,将张男重判有期徒刑7年,二审依性侵未遂、强制猥亵等罪判刑4年6月。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张男猥亵2女,先分别判刑1年4月定谳,性侵未遂部分撤销发回。更一审则认定性侵有罪,改判刑3年2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再驳回上诉,张男仍遭判刑3年2月定谳,将由检方声请定应执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