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不爽分手裸照要胁车上硬逼性侵 判刑4年定谳

▲杨姓男子车上性侵女方,判刑4年定谳。此为示意图,与本案当事人无关。(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屏东杨姓男子介入他人婚姻,与有夫之妇小苹(化名)成为男女朋友。但小苹决定斩断不伦,杨男不满小苹分手,2018年间多次传送小苹裸照,要胁要公开。最后约出小苹谈判,在车上硬逼小苹发生关系,还作势拍下不雅照,假装要传给小苹丈夫。一二审法院将杨男判刑4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3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杨男与小苹因婚外情成为男女朋友,但两人分手后,杨男多次威胁要将小苹裸照传送给小苹亲友,再次要求见面,小苹为解决双方感情困扰,乃同意见面。双方约定2018年9月15日上午8时许在屏东县政府警察局东港分局兴龙派出所附近会合,小苹原本约了朋友同行谈判,但杨男开车将小苹载走,朋友没能跟上。

杨男将车子开到东港镇东港大桥乌龙河堤旁停放,2人在车内谈判,期间小苹电话不断响起,杨男最后抢走小苹手机,并硬上小苹。小苹虽极力反抗,但仍遭性侵得逞。过程中,杨男还拿出手机,假装拍摄小苹裸照,谎称要把裸照传送给小苹丈夫。杨男完事后开车将小苹载回派出所旁,让小苹自行骑车返家。小苹报警检警对杨男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杨男否认性侵,辩称2人间有债务纠纷,当天见面是要向小苹索讨欠款,但小苹竟说希望他不要将钱讨回,就主动与他性交,借此换取不再索讨金钱,并未违反小苹意愿而发生关系。杨男虽如此供称,但却无法提出任何客观证据证明双方间有债务纠纷,法院因此认定他说谎,一二审均将他判刑4年。

其中二审高雄分院更表示,杨男以散布裸照的方式,迫使小苹见面谈判,并对其实施强制性交犯行,对小苹性自主决定权及人格尊严戕害甚钜,且犯后矢口否认犯行,因此维持4年刑度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3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