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狗逼奸!威胁「你要不要给我用?」性侵男判刑8年半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前科色心起竟以杀狗逼奸精障女!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男子曹国平,在民国98年4月10日出狱后,透过干妹关系,在同月15日认识罹患忧郁症的精神障碍女子曹男见其颇具姿色,竟以「杀你的狗」逼迫对方肛交、吞精,多次性侵害,最高法院判刑8年6个月定谳。

曹国平在认识罹患忧郁症的女子后,发现对方精神有异常,但又垂涎其姿色,某晚趁着帮干妹提水到对方家中时,要求对方当1个月的女朋友,遭到拒绝后竟然出手打人巴掌,还呛声自己是万华区角头老大。

曹男随后找理由支开干妹,制造机会与精障女独处,先是逼迫对方口交,然后要求肛交等方式,都被精障女拒绝。为了恫吓女子,曹男抓起对方养的小狗,捏住狗脖子作势要掐,为了怕爱犬遭到伤害,女子被迫让曹男性侵,最后还被逼吞精。曹男在性侵时不断凌虐女子,并动手殴打,被害人在曹男离开后报警

法庭时曹男狡辩女子是万华区流莺,两人当时是性交易,因借钱问题发生口角,没有性侵。一审法官认定女子提出沾有曹男精液卫生纸物证,且具体陈述被性细节,加上比对双方通连纪录证实曹男供词矛盾,判定曹男利用身体优势对女子强制性交。

虽然曹男上诉二审,审理后依然维持原判案情进行到最高法院被回上诉,曹男依强致性交罪判处8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