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到我家玩狗?」高雄少女赴約 險遭男網友性侵
高雄简姓男子在网路认识就读高中少女,两人相约外出遛狗,简男约少女回家玩狗,却趁机强吻女方,直到少女大力挣扎才罢手,高雄地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罪判简男7月徒刑。
简男前年4月在交友软体认识少女,两人都是狗派,相约一起外出公园遛狗,同年月17日,简男跟少女溜完狗后,看少女喜欢狗狗,于是约她到家玩狗,女方同意后随即坐上简男机车回家。
双方在房间聊天时简男见有机会突然强吻女方,还趁机抚摸少女胸部,女方被简男行径吓到,拒绝跟简男有进一步关系,没料简却仍强推少女上床,企图拖下女方裤子,所幸女方大力挣扎才未得逞。
事后少女趁机拨打电话向闺密求救,闺密接到求救电话后,随即跟父亲前往简家住处救人。但等两人到简男住处后,简男已经不在家,闺密父亲见简男父亲在家,追问简男下落却无果,随即拿黑色红锥支架痛殴简父(法院审理中)才离去。
简男事后被警方传唤到案,但否认猥亵少女,称两人是互有好感,两人在房间牵手、抱抱,是后来亲她时被推开,并没有强推上床或脱掉她裤子。
但法官根据闺密及闺密父亲证词,两人救到少女时,女方确实感到害怕;另女方前往简男家中时,也曾传讯息给闺密「X你娘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他说什么他狗怎样然后我要帮他怎样」、「我在他家」、「X你娘要不要救我」、「我很怕」、「现在没事」。
法官根据证人证词及少女与闺密对话纪录,认定简男对少女构成猥亵,不过,因事发时简男不知少女未成年,因此未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徒刑,仅依强制猥亵罪判刑7月。可上诉。
高雄高中少女到简姓网友家中玩狗,险遭简男性侵,法院审理后,认定简构成猥亵,判刑7月。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