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性侵前女友!又约出少女硬上 暴打呛:X!妳自己要出来的

少女赴约吃饭,惨遭男网友暴打性侵,还被呛「你自己要出来的」。(图/记者徐文彬摄,示意图当事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20岁程姓男子去年透过「爱情公寓」认识一名未成年少女,将她带到租屋处硬上,过程中少女表示后悔赴约,程男竟拿棉被殴打她说「你自己要说来的」,又强行拍下少女裸照,并以剪刀抵住她脖子强制性交得逞。桥头地院认为,程男另外还涉犯性前女友,因此依2项强制性交罪,合并判他5年2月徒刑

判决指出,去年7月4日下午1时许,程男约前女友到咖啡店东西聊天,之后又返回程男位于高雄市的租屋处。程男不顾前女友表明「我不要、不要闹了、我要回家」,用力压住她的双手对她性侵得逞。

之后,程男透过「爱情公寓」认识另一名未成年少女,同年9月29日又以「出来吃饭」为由将少女约出碰面,不过2人连饭都没吃,程男就骑机车将少女载回租屋处,徒手压制少女双手后强行脱下她衣服,以手指进入方式性侵。

过程中,女子多次表达「我不要」,并说自己后悔出门赴约,没想到程男听闻竟大怒,并辱骂「X」、「你自己要出来的」等语,还用棉被殴打少女。程男又用手机拍下少女裸照,恫吓她要将照片传给其友人男友,并用剪刀抵住少女脖子说「你跟我约出来,你要让你家人知道你死在别的地方吗」,同时用手肘殴打她腹部。少女没有力气反抗,被程男以性器官性侵得逞。.

法官审理后认为,程男为了满足私欲,罔顾2名被害女子的心理人格发展,以强制手段对2人性侵,对2名女子造成身心损害实属非轻,但考量程男犯后态度良好,综合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造成危害等,性侵前女友部分判处3年2月徒刑,性侵少女部分则判3年6月,合并应执行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