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叫正义!美国司法部门修改强奸定义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根据搜集到的强奸资料,向司法部门(Department of Justice)提出修改「强奸定义」的要求。据了解,若按照过去定义,当受害者男性、或仅有强制口交肛交行为时是不构成强奸的。

▼司法部门修改强奸的定义,也象征正义的新一页。(图/取自www.livescience.com)

老旧的「强奸」于1929年定义,系指「拥有对女性身体性知识下,违反她的意愿并强行侵犯。」这代表只有在男性以生殖器侵入女性下体时,才构成强奸罪。以往各州可自行修订强奸定义,但随着社会发展,联邦法显得太「宽松」了。

司法部门表示,在过去的官方统计数据中,强奸罪的数字被「人为」压低;可当「强奸定义」修改以后,强奸罪案例将会大幅增加,却也更加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