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计法修正疑义发言凸槌? 法务部忙澄清
法务部发言人陈明堂4日媒体采访,针对会计法修正疑义发表看法,因被联合报报导为「以目前的立法条文,除罪的范围仅及于大专院校的职员及系主任、副校长等兼任行政职务的教授,不包括未兼行政职的教授」,法务部5日急忙澄清,指陈明堂并未说过「除罪范围不包括未兼行政职的教授」,报导与事实不符。
▼法务部政次兼发言人陈明堂就会计法修正疑义发表看法遭曲解报导,法务部忙澄清。(图/资料照片)
法务部指出,昨日媒体采访要求法务部对会计法修法疑义表示意见,法务部发言人陈政务次长仅表示,会计法修法中所称「职员」固然包括教授兼任行政职之系院所主管、学校行政主管及首长等,至于是否包括未兼行政职教授,法务部并非主管机关,应由主管机关或立法机关,参酌立法目的、文义解释等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