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鲁阁事故凸显过失致死罪太轻 法务部拟修法提高至10年

台铁太鲁阁事故造成重大死伤,但检察官仅能以法定本刑5年徒刑以下的过失致死罪起诉涉案业者李义祥等人,外界批评例如八仙尘爆案、维冠大楼倒塌案、钱柜KTV大火等案,都造成重大死亡,但却只能依过失致死罪究责刑责过轻。(中新社资料照)

台铁太鲁阁号事故造成重大死伤,但检察官仅能以法定本刑5年徒刑以下的过失致死罪起诉涉案业者李义祥等人,外界批评例如八仙尘爆案、维冠大楼倒塌案、钱柜KTV大火等案,都造成重大死亡,但却只能依过失致死罪究责,刑责过轻。为此,法务部召集「刑法研修小组火速研修,拟加重处罚,据了解,法务部拟依据死伤人数情节重大作为加重条件,最重可判处10年徒刑,修法草案19日已送行政院审查

据了解,法务部参考各国的立法例,发现捷克法律规定,若死亡人数超过3人,可加重处罚,刑度为徒刑3年至10年不等,另奥地利亦依死亡人数不同,刑度亦有差异,但我国目前刑法过失致死罪,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未审酌被害死亡人数,确有修法加重处罚必要。

据了解,法务部提出的修法草案,初步拟定过失致死罪将依据被害人死亡人数、涉案人的行为、手段、造成的伤亡结果是属于「情节重大」,若死亡人数超过一定人数,且情节重大,将加重刑责。

据了解,法务部拟将过失致死罪的刑度为原本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提高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若死亡人数超过一定人数,且涉犯情节重大,涉案人最重可判刑10年。

法务部指出,法务部长蔡清祥有鉴于重大事故不幸造成人员伤亡时,如何让涉案人罪责相当并兼顾人民感受,先前已法务部着手研议,除搜集各国立法例,并倾听各界意见,日前召集刑法研修小组,由专家学者深入讨论,已提出相关加重处罚的修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审查。

台铁太鲁阁号事故案造成49人罹难、逾200人轻重伤,花莲地检署日前侦结,依过失致死等罪起诉涉案业者李义祥,求处最高刑度,但过失致死罪刑度最重为5年,连花莲地检署检察长俞秀端都指出,只能说这事件当事人要负的责任真的是太大了,法律真的是太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