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鲁阁号事故首开庭 李义祥苦肉计失效 法院裁定续押3月

花莲地院今晚首度开庭李义祥声称自己还有儿子要养,但晚间9点多合议庭审议,李义祥与华文好均续押3个月且禁止接见通信,但华文好可以接收受台北越南办事处见面。(王志伟摄)

李义祥。(中时资料照)

花莲地检署本月16日首波侦结台铁太鲁阁事故案,起诉7名被告,在押的肇事主嫌李义祥、移工华文好「阿好」2人,昨随全案移审花莲地方法院,晚间地院召开移审庭,2人大致承认犯行,不过李针对肇事逃逸加以否认喊冤,「阿好」则在法扶律师陪同下辩护只是将挖土机开给李义祥、并协助在吊卡车后轮胎放置石块,吊卡车掉落铁轨应由李负全责。合议庭经过评议后认为有串供与逃亡之虞,裁定2人继续羁押3个月,并禁止接见与通信。

李义祥被以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8项罪名起诉,检方求处最高刑度分别为5年7年有期徒刑,与外籍移工华文好「阿好」昨移审花莲地院,晚间7时30分由法官高郁茹与其所属的合议庭审判长梁昭铭陪席法官林思婷共同审理本案,晚间召开接押庭决定两被告是否交保或是续押。

李义祥在庭上供称「没钱请律师」,说自己只是铁工,一个月最多领6万元,家中有还一名8岁孩子,对于犯罪事实及罪名大致承认,但很在意8项罪名中最重刑期7年的肇事逃逸,不仅为自己喊冤称「我无辜」,李还强调当下他并没逃走也打了电话通知台铁工务段施工主任熊德育,但法官询问为何不第一时间报警或通知铁路调度示警,李辩称不清楚联系电话。当初吊卡车掉落铁轨,因「阿好」为逃逸外劳所以要他快逃,因此在警讯笔录称只有自己到场的说词,是很害怕也太紧张。如果又被羁押,因财产都被扣押了,就无法处理善后。

「阿好」则透过翻译与法扶指派律师协助辩护,律师主张,阿好只是将怪手(挖土机)开给李义祥,并协助将吊卡货车后轮放置石块,之后发生吊卡车掉落铁轨都是李义祥一人所为,与阿好行为无因果关西,律师表示教唆罚故意犯,法律并无过失教唆,因此阿好受到李义祥指令所为,无须负担果失致死等后续刑责

检方则痛斥,李义祥坐视意外发生,犯罪事实与警讯笔录供词不一,并维护移工阿好逃离现场,有串供逃亡可能外,因列车事故酿成重大意外死伤,面临巨额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保释金仍不足以防止被告逃亡的可能,因此请求法官继续羁押被告。

移审庭约小时结束,审判长梁昭铭宣布合议庭评议半小时、晚间10时宣布,2名被告所犯罪名非重罪,但本案为社会瞩目案件,造成重大死伤,因此裁定2人续押3个月,禁止接见与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