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鲁阁号事故 李义祥60万交保 检方抗告

花莲地方法院裁定太鲁阁号列车意外,被告李义祥60万元交保;华文好停押责付,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检方不服提抗告。(本报资料照片)

今年4月2日发生台铁太鲁阁号撞上滑落边坡的工程车出轨,造成49死重大伤亡,主嫌李义祥、外籍移工华文好被控过失致死等罪嫌,羁押半年后,李声请具保停押,花莲地院法官裁准,李以60万元交保,华文好责付,2人均限制住居、出境。不过,检方认为此裁定不符比例原则,随即提出抗告。

李义祥及华文好经检方起诉后,移审法院,4月21日合议庭开庭审理,法官审酌涉嫌过失致死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均足认有逃亡之风险存在,而均有羁押之原因,羁押迄今已5个多月,9月、10月开始进行法院审理庭,目前已经开庭5次。

花莲地方法院表示,相关证人均已到庭交互诘问完毕,依目前诉讼进度,认如课予被告一定的处分,应足以形成拘束力,确保后续审理。参酌被告李义祥等经济能力、犯罪情节、造成的法益侵害等因素,裁定准许停止羁押,李交付60万保证金,移工华文好责付,并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

不过,花莲检方认为,太鲁阁号工安事故造成众多无辜乘客重大伤亡,被告李义祥等将负担巨额赔偿责任,然法院在证据调查尚未完毕,让长期逾期居留的华文好无保限制住居在桃园市;李义祥仅以60万元的低额具保金替代羁押,均不足以担保被告2人之后司法审判及刑罚执行,且与犯罪情节、规模及所造成损害显不相当,不符比例原则,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