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鲁阁号出轨案主嫌李义祥60万交保 检方不服提抗告
太鲁阁号列车重大意外,花莲地方法院裁定主要被告李义祥60万元交保;移工华文好停押责付,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检方不服提抗告。(资料照片/王志伟花莲传真)
台铁太鲁阁号撞上滑落边坡的工程车出轨,造成49死重大伤亡,主要嫌犯李义祥、外籍移工华文好被控过失致死等罪嫌,羁押半年后,花莲地院法官裁准停押,李义祥60万元交保,华文好责付,2人均限制住居、出境8月。不过,检方认为此裁定不符比例原则,已提出抗告。
花莲地方法院表示,台铁第408次太鲁阁列车重大事故案,被告李义祥等人过失致死等案件,经合议庭讯问后,认其等涉嫌起诉书所载过失致死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应予羁押;并分别裁自110年7月21日、110年9月21日起延长羁押2月。
花莲地方法9月至今3次开庭审理,提讯在押被告李义祥等人;地院表示,本案相关证人均已到庭交互诘问完毕,依目前诉讼进度,确保后续审理等程序顺利进行,应无继续羁押之必要,参酌两人经济能力、犯罪情节、造成之法益侵害大小、分担犯罪实行角色地位等因素,裁定准许停止羁押,李交付60万保证金,移工华文好无保责付,并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
不过,花莲地检署提起抗告。检方认为,太鲁阁号工安事故造成众多无辜乘客重大伤亡,被告李义祥等将负担巨额赔偿责任,然法院在证据调查尚未完毕,让长期逾期居留的华文好无保限制住居在桃园市;李义祥仅以60万元的低额具保金替代羁押,均不足以担保被告2人之后司法审判及刑罚执行,且与犯罪情节、规模及所造成损害显不相当,不符比例原则,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