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界定模糊 修法将明文定义

行政院拟再修法,祭出新一波打房措施,令不动产业者大喊撑不下去。据了解,行政院为避免禁止预售屋转售「错杀无辜」,将新增例外条款。图为自新北市山区望向台北市的房屋概况。(本报资料照片)

《平均地权条例》修法争议

行政院拟再修法,祭出新一波打房措施,令不动产业者大喊撑不下去。据了解,行政院已退让,在全面限制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部分,将新增例外条款,未来将由内政部公告例外情形,避免「错杀无辜」。

内政部已将《平均地权条例》、《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送请行政院审议,立法院民进党团对上述2项修法也很关切。行政院与民进党团3月11日先行沟通,行政院同意拿掉「炒房关3年条款」,改以最重可处5000万元。但不动产开发公会全联会仍强烈反对预售屋禁止换约、炒作重罚5000万元和私法人禁止购屋三大修法重点。

依据内政部修正草案,为防止利用换约转售哄擡房价获利,全面限制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明定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3人,且销售者不得同意或协助买卖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将按户栋处罚50万元到300万元。

高层透露,经重新讨论后,修正草案将新增内政部「得以公告方式」,规定买受人在签约后,因重大变故,可例外不受换约转售限制。

所谓例外,高层举例,房屋签约后,如发生家庭重大变故,无力支付买房价款,或调职、失业,可例外不受换约转售限制。

对于不动产界质疑「炒作」界定模糊,高层表示,修正草案将增列明确定义。一是透过网路、媒体、说明会等多元传播方式,散布不实销售价格、销售量或将不合理开价误导为成交价等资讯。

二是利用亲属、员工、雇工等人头来排队、付定金或签订虚假预约单、买卖契约等虚伪手段,营造热销假象。

三是透过网路、社群或特定场所,自行、利用人头或揪团违规潜销(如未取得建照即销售)、未经授权擅自销售、仲介、提供换约转售平台或协助换约转售,或垄断转售牟利,连续买入或加价转售,借机哄擡售价等。

行政院与民进党团本周将再沟通,确认行政院版本,最快在下周四(14日)行政院会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