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两岸交流/反渗透法定义模糊 成官方、民间互信最大绊脚石

▲蔡英文将于5月20日就职,迎来第二个4年任期。(图/翻摄总统府Flickr)

记者魏有德台北报导

总统蔡英文将于5月20日迎来第二个4年任期,在新旧任期交界之际,《ETtoday新闻云》针对两岸政治、经济及民间交流,推出系列报导,从冰冷的两岸关系现况影响经济层面的ECFA动向及《反渗透法》进行深度剖析。自从今年1月15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后,由于该法案是由多部法律拼凑,再加上没有施行细则,引起社会评价正反不一。

▲《反渗透法》中规范民众行为以防止境外势力操作,外界普遍认为是冲着中共而来。(图/路透社

《反渗透法》上路后,在大陆做生意的台商或授业的学者忧心,法案没有明确列出「违法」及「不违法」的行为样态前,或成为两岸交流的「绊脚石」并引起寒蝉效应。

大陆全国台企联会长李政宏曾表示,《反渗透法》在裁量权、认定标准,甚至主管机关,都存在许多问题,台企联期盼之后能重新梳理法条,让台商、台胞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大陆全国台企联会长李政宏。(图/记者曾俊豪摄)

综而观之,《反渗透法》12条条文中明确规范民众行为以防止境外势力操作,且须满足1条文「不得受渗透来源委托、指示或赞助」及5具体行为「违法捐赠政治献金和公民投票经费、违法从事竞选活动、违法进行游说、强暴胁迫非法扰乱社会秩序和妨碍集会游行、妨碍选举和公民投票则加重刑事责任」等,才会处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至500万元新台币罚金

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胡博砚。(图/受访者提供)

《反渗透法》之所以会被台商认为是会令人恐惧的法条,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胡博砚点出关键。胡博砚表示,从法条内容看,就敌对势力政府所属机关机构而言,「如果套用在中国,范围到底何所指,就会成为一个问题。」

在苏州开设化学原料厂的陈姓台商提到,因为业务上需要,得长期往返于两岸之间,也和部分大陆上下游公司有合作,「反渗透法条文规范的其实不是很清楚,某天突然间被指通敌,该怎么办?」

▲《反渗透法》3重点。(资料图/ETtoday)

对此,胡博砚提到,台湾很容易一刀切,政府单位及私人企业很好分辨,但在大陆,部分的公司确实也可以说是政府的,「到底透过什么样的行为,对台湾是有干扰及影响的,这个部分,就这个法条的字面上看来,对台商而言,会害怕这个范围被放射太大了。」

胡博砚指出,大陆的一些公司其实可能是国家的资本,这些公司是为了要渗透还是只是在做基本的公关业务,其实是判断上最困难的点。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说明反渗透法。(图/记者蔡绍坚摄)

针对《反渗透法》出现的民间疑虑,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曾表示,陆委会与内政部外交部法务部中选会海基会等单位成立「因应反渗透法施行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尽快推出「参考案件类型」,供外界参考。

胡博砚提醒,渗透的现象应该要被注意跟阻止,但是要清楚到让人民了解,如何不会产生误触的疑虑。再者,反渗透法是由很多不同的条文综合起来,「对于真正要阻止渗透现象,有没有办法发挥功能,是令人怀疑的。」

▲反渗透法于立院三读,反对民众在外聚集抗议。(图/记者罗志华摄)

据悉,民进党立院党团自去年5月提出草案,经过朝野拉锯,在11月底提出《反渗透法》第三版本,最终,于去年底交付立院三读表决通过,在今年1月15日公布实施。回顾《反渗透法》立法过程,占有立院多数席次的民进党团,被认为是「强渡关山」,引起部分人士认为是「选举考量」。

对于《反渗透法》的出现,胡博砚认为,比较像是给出一个「急就章」成绩的产物,事实上,在立法的过程中,思考不足,是没有办法达成法条中反渗透的目的。

至于《反渗透法》母法并没有规定要订施行细则,有很多概念仍需要被讨论,能否达到避免渗透也令外界存疑。胡博砚表示,模糊的法条在政治学上,的确是有很大的运作空间,但是以《反渗透法法》为例,只是急就章的结果,并不是故意订的模糊让大家可以解释,一班人或许会忽略的一点是,最终的解释权其实不是政府,而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