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迹象"定义模糊 黎以停火协议文本存在漏洞
停火协议达成不到48小时,以军就对黎真主党发动空袭。
当地时间11月28日,以色列国防军以发现威胁黎以停火协议,且违反协议内容的所谓“可疑活动”为由,空袭了黎真主党在黎南部的一处武器库。此外,28日早些时候,以军还向乘车抵达黎巴嫩南部多地的“数名可疑人员”开火,称其违反停火协议。据黎巴嫩媒体报道,以军坦克当天向黎南部地区5座村镇和多处农田开火,导致至少两人受伤,伤势不详。
黎以之间硝烟再起,而伏笔在双方达成停火协议之前早已埋下。根据多家媒体报道,以色列此前就明确表示,保留对直接威胁进行越境打击的权利,同时对任何破坏停火协议的行为有权立刻作出回应。据称,这一点已得到美国方面的承诺。
以军的这两次打击行动给出的说法都是:发现真主党的所谓“可疑迹象”,从停火协议的内容来看,所谓“可疑迹象”应该由哪一方来定义?如果以色列随时可以根据他们认定的“可疑迹象”开火,停火协议是否就名存实亡了?
看看新闻记者: 方梁
编辑: 毕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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