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正义双法 行政院会今修正 国家机密改30年 不再永久保密

国家机密不再永久保密,拟改为30年。图为国史馆与国家人权博物馆发行「战后台湾政治案件-美丽岛事件史料汇编」,内容包含许多解密的机密资料。(本报资料照片)

蔡政府任期倒数,行政院会今日拟拍板「转型正义双法」修正,包括《国家机密保护法》和《政治档案条例》,删除「永久保密」规定,改为保密逾30年者应检讨保密必要,避免浮滥保密;同时扩大解密政治档案、最大程度开放政治档案,以及强化对受监控被害人隐私保障。

针对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政院官员表示,涉及国家安全情报来源或管道的国家机密,现行法规定「永久保密」,违反政府资讯透明公开精神,改为保密逾30年者应检讨保密必要,每次延长保密不得逾10年,保密已逾60年者须报请上级机关权责人员核定。

草案也增订涉密人员返台通报义务及罚则,官员说,为掌握涉密人员出境,与外国、大陆地区或香港澳门人士联系、接触情形,增订涉密人员返台后的通报义务与期限,以及涉密退离职的非机关现职人员,返台后的通报义务及处罚规定。

至于政治档案条例修正,官员强调,政治档案属涉及国家安全情报来源或管道的国家机密,原则至迟应于全案档案最早产生日40年后解密,但对于少数例外,如涉陆情报相关人员身分、国际或大陆地区情报工作部署的解密确有严重危害之虞,且有延长保密的必要者,得报国安会同意延长保密,每次延长保密期限不得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