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法删「永久保密」 民团叹:总统论文封存30年?

《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法删「永久保密」 民团叹:总统论文封存30年?法务部。(本报资料照)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删除国家安全情报来源或管道的国家机密「永久保密」规定,改为保密期限自核定之日起算不得逾30年。总统蔡英文27日公布修正条文,法务部28日表示,本次修法将能维护人民知的权利,同时兼顾国家机密保护,修法后将使国家机密保护制度更完善。

法务部今表示,法务部拟具《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陈报行政院审查,经立法院12月8日三读通过,总统于12月27日公布修正条文,完成修法。

法务部表示,考量政府资讯公开趋势并兼顾国家机密保护,本次删除《国家机密保护法》第12条涉及国家安全情报来源或管道之国家机密「永久保密」规定,延长保密期限须报请原核定机关或上级机关有核定权责人员核定,以强化监督机制。

另明确定义「行政法人」为本法适用机关,以杜绝争议;此外,为掌握涉密人员出境,与外国、大陆地区或香港澳门人士联系、接触情形,增订涉密人员返台后的通报义务及处罚规定,以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法务部说,本次修法将能维护人民知的权利,同时兼顾国家机密之保护,使国家机密保护制度与时俱进、契合实际业务需求。

不过,虽然蔡政府考量政府资讯公开趋势,修正《国家机密保护法》删除国家机密「永久保密」规定,但对于长期追踪总统蔡英文「论文门」案的法界人士及团体而言,蔡总统论文资料被以「机密」为由,封存长达30年(至2049年),似乎「机密」仍有不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