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满30年政府「帮忙缴」健保费 铨叙部:修法删除

▲ 铨叙部次长吴聪成表示,可修法删除公保满30年政府负担健保费的部分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铨叙部次长吴聪成24日于司法法制委员会表示,参加《公教人员保险》满30年者补助公保及全民健康保险费案,建议「修法删健保费部分、保留公保费补助」;他说,政府每年补助公教人员健保费约新台币6亿2千万元,公保费补助每年约5亿3千万元,但公保费补助已有断源措施,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建议保留。

现行公保法规定,原参加公保或私立学校教职员保险,已缴付保险费满30年或缴付保险费未满30年,继续缴付本保险保险费届满30年的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其保费及健保费全由各级政府或各私立要保学校负担。

司法及法制委员初审《公保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民进党立委陈其迈管碧玲李俊俋、黄伟哲邱志伟等人表示,基于使用者付费、社会各族群公平享用国家资源原则,建议删除这项规定。

吴聪成说,考量每年约4万多名被保险人获得公保费补助,剩下的人数也随被保险人陆续离职退保而减少,且民国88年(1999年)修正《公保法》相关条文时,就对这项补助订有落日条款的「断源措施」,因此1999年5月31日后新进加保的公教人员不能享有这项补助。

吴聪成会后说,取消补助健保费是考量国家整体资源分配大法官解释文认为应考量社会情势变迁,且兼顾劳工们有相对剥夺感,健保费补助可修法删除;但政府每年补助公教人员健保费约新台币6亿2千万元,公保费补助每年约5亿3千万元,但公保费补助已有断源措施,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建议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