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法!未满15岁者死亡保单 拟开放30万丧葬费

金管会。(图/资料照)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为了兼顾未满15岁未成年人保险保障权益生命权保护,金管会表示,行政院16日通过金管会所拟具的保险法第107条修正草案,未来未满15岁的未成年人投保,若死亡可理赔丧葬费用,但死亡给付约定无效,将送立法院审议。

金管会指出,保险法第107条修正草案重点包括第一,被保险人为未满15岁之未成年人的保险契约,除丧葬费用给付外,其余死亡给付约定无效;第二,考量未成年人多具学生身分,已有学生团险保障(目前保额新台币100万),因此规定丧葬费用保额以30万为上限,以防道德风险

金管会表示,0206南台震灾引发各界对现行保险法第107条有关未满15岁未成年人保单规范的关注,因此修法将开放未成年人发生死亡事故时,所需的丧葬费用保障,并以限额给付方式满足人道的需求,同时兼顾管控道德风险,金管会将积极与立法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