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酒后冲突致2人身亡,其中一人遗体陈尸殡仪馆两年难下葬……

(原标题:河池:酒后冲突致2人身亡,其中一人遗体陈尸殡仪馆两年难下葬……)

余某莎其丈夫刑事案件死亡的

遗体如何处理?

十万元的遗体处理费谁来支付?

申请的司法救助金何时发放?

如今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处理后续来啦~

“谢谢检察院为我们家解决了这件大事,我终于可以放下心中这块大石,太感谢你们了!”

2020年11月11日上午,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永宏率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韦小焕一行人,来到刑事案件被害方家属余某莎家中,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三万元。

余某莎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妻子,其丈夫余某高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惨遭杀害......

案件回顾·好心阻拦反被害

2018年5月13日傍晚,毛某林、余某高、和韦某民受邀到同村村民家中吃饭喝酒。散席时,因韦某民酒醉,毛某林、余某高二人送其回家。

三人回去路上,余某高便和路过的李某生打招呼,韦某民却突然无端谩骂并殴打李某生,当被在场的人劝阻后,韦某民仍喊叫着要杀了李某生。随后韦某民就跑回不远处的家中,从厨房拿出一把刀,跟随其后的毛某林、余某高见状便阻拦韦某民,韦某民即持刀捅毛某林一刀致毛某林倒地,接着又持刀捅刺余某高一刀,余某高被捅后向外逃跑,韦某民持刀追赶,将余某高亦捅倒在地。

救护医生到案发现场检查发现余某高、毛某林均已死亡。

案件判决

死刑

2018年12月28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韦某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余某某及其两个儿子33228元丧葬费

2020年4月16日,韦某民被执行死刑。

大家觉得事情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吗?不,其实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这只是悲剧的开始......

家境窘迫困境重重

被害人余某高系退伍军人,在服兵役期间,曾荣立三等功一次,获嘉奖四次,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余某莎与余某高(已死亡)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小维小雷,余某莎和大儿子小维都是残疾人,都系四级残疾(视力残疾,一边眼睛失明)。

(余某莎家中)

由于余某莎体弱多病又是残疾人,无法外出务工,无经济来源,而小维本身也是残疾人,文化不高,打临工收入不稳定,目前全家仅靠小雷打工收入来维持生活

遗体迟迟未火化

案件发生后,虽然韦某民的亲属代其将余某高的丧葬费33228元交到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但该费用不足以处理余建高遗体。

经向河池市金城江区殡仪馆了解,每具遗体每天的冰冻冷藏费用为100元,每增加一天,每具遗体费用就增加100元,直到火化。而余某高的遗体自2018年5月13日在殡仪馆停放,至2020年10月30日止,其遗体的冰冻冷藏费加上遗体火化等费用,处理遗体费用约为10万元。余某莎及两个儿子没有经济能力来处理余某高的遗体。为此,余某高的遗体一直未能火化。

(余某莎及其两个儿子)

悲剧已经发生,希望的我们的出现能为这个家庭带来温暖~

审查及时精准救助

我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韦小焕检察官在审查救助线索工作中发现了该案,认为其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为尽快帮助余某莎一家解决困难,韦小焕检察官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韦小焕检察官在余某莎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

今年9月份我院受理余某莎司法救助申请后,经院党组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余某莎一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免除遗体处理费用

另外,我院通过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和政府等相关部门汇报,得到政法委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为救助申请人余某莎免除余某高遗体冰冻冷藏及火化等相关费用10万元。

级院联合救助

并且积极向上级院汇报获得了上级院的支持,对余某莎家开展自治区、市和本院三级院联合救助,更好的解决余某莎家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级院领导到余某莎家进行信访,倾听诉求、了解情况)

今年10月30日,余某莎火化了丈夫余某高的遗体。11月11日,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发放到了余某莎手中。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

三年来,我院争取到救助专项资金29.5万元,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8件33人,共发放救助金31万余元。仅2020年开展救助共10件11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

通过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不仅能及时解决被救助对象生活上的燃眉之急,让救助对象深切地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暖,而且也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体现了“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司法救助制度效益。

来源:金城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