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死亡者「每人10万丧葬慰问金」 卫福部7/15起陆续发放

卫福部针对新冠染疫死者发放丧葬慰问金。(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国内从去年发生新冠疫情以来,染疫死亡个案至昨(8)日累积718例,卫福部今日表示,经指挥中心认定为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确诊死亡者,卫福部将追溯自109年1月15日后确诊死亡者发给新台币10万元丧葬慰问金,7月15日起陆续发放。

卫福部日前发布「卫生福利办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死亡丧葬慰问金发给要点」,国内新冠确诊死亡个案每名会发给10万元丧葬慰问金,而已领有直辖市、县(市)政府发给死亡慰问金或丧葬补助者并不影响其领受资格

身份认定将追溯到去年1月15日以后确诊个案,由于国内于去年1月21日发生首例境外移入,这也代表所有新冠确诊死亡个案都涵盖在范围内,相关经费则由特别预算支应。

社工副司长苏昭如表示,慰问金受领人之顺序依序为确诊死亡者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若同一顺序有数人者,平均领受,可填写委任声明书推派一人代表领取。

苏昭如表示,目前卫福部已经协调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处)就近与民众联系汇整受领人相关资料后送至卫福部办理。指挥中心将定期提供卫福部确诊死亡者名册,由卫福部比对受领人资格后,从速办理慰问金发给作业,拨入受领人指定帐户或以汇票挂号方式送达。

相关慰问金领受所需领据及声明书,符合慰问金发给之领受人可以自行上卫福部首页/肺炎专区/民众/确诊染疫死亡丧葬慰问金区下载填写后,直接邮寄到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6段488号6楼西侧卫生福利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COVID-19慰问金)收。

卫福部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群聚,请民众尽量以邮寄方式而非亲送该部办理。若仍有其他疑义,请洽1957福利咨询专线,或到卫福部官网专区了解相关资讯